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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用于农林生产是否免征?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生产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提问日期:2012-05-26 13:45:24
 回答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15号)第十一条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规定,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回答日期:2012-05-26 13: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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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义属
邢义属,男,中共党员,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农村土地网常年法律顾问,土地法律专家组副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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