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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提问日期:2020-01-08 10:13:41
 回答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税;

2、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税;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免征耕地占用税;

4、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征耕地占用税(减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

5、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征耕地占用税(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回答日期:2020-01-08 1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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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义属
邢义属,男,中共党员,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农村土地网常年法律顾问,土地法律专家组副团长...
  邢律师在从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客户范围已遍布河北、山东、山西、江苏、福建、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四川等地,至今已功办理上百起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群体性疑难案件,本律师以勤勉高效的办案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博学敏思的才学赢得了当事人良好的口碑。[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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