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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农村“三块地”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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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日期:2020-04-08 15:0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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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党支部书记高德敏深有体会。战旗村当年办企业失败后留下的六七十亩地闲在那儿,无法耕种,不能出售,村民看着心疼。郫都区“三块地”试点启动后,战旗村把土地修整后重新入市,搞农耕体验园,使荒地变成了宝地。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守英认为,改革前,村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要入市交易,必须通过政府征收,变更为国有土地。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形成了不同的土地经营体系和利益分配格局,“城乡建设用地价格上的巨大差异,源头也在这里。”刘守英说。
这种二元土地制度虽在保护农民权益、保护耕地中发挥了作用,但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例如,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实行征地;建设需要用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这一规定规范了建设用地市场,但没有给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留下通道。由于建设用地指标管制,引发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
农村“三块地”改革对于农民朋友来说,除了在农村征地过程中给予了更多保障外,在乡村发展、宅基地退出等方面更是十分有利的,所以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 |
回答日期:2020-04-08 15: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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