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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提问日期:2020-04-09 15:33:53
 回答
买卖行为的法律特征是将财产的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因此买卖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我国公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有关农民集体,除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外,公有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改变的。因此,任何通过买卖和变相买卖土地,改变土地所有权的行为都是非法的,都必须依法禁止
回答日期:2020-04-09 15: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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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义属
邢义属,男,中共党员,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农村土地网常年法律顾问,土地法律专家组副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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