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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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2010年高速公路建设征收我们的土地,却没有给我们留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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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日期:2020-04-17 11:4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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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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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不安排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留用地选址方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乡镇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安排,在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因为高速公路是呈线状分布,难以安排留用地,一般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 |
回答日期:2020-04-17 11: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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