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式:转让[商住用地]
使用性质:住宅
土地面积:139 亩
土地价格:面议
证件齐全:是
土地可流转年限:70 年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70 年
发布日期:2012-08-15
有效期至:2012-09-14
地理位置:湖北>宜昌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片区 |
详细说明: |
当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片区(四桥)土地开发权:
为了盘活国有存量土地,解决沮河四桥建设的资金问题,拟以土地开发权拍卖的模式引进投资人,由其出资完成沮河四桥的建设和土地收储整理。具体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片区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权与沮河四桥建设项目的工程捆绑,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开发权的竞得人(竞得人同时为工程承建方)。
(一)、开发权拍卖包括A、B两部分:
A部分: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宗地138.73亩的土地收储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约7258万元。该部分价款由竞得人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政府。
B部分:规划道路、沮河四桥的建设,投资概算为4600万元(含不可预见费用500万元);该部分价款由竞得人以承建工程的方式实物支付。
开发权价款支付:竞得人按“现金+实物投资”的方式支付土地开发权价款:A部分,投资人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政府。B部分,投资人联合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上述工程,以实物方式支付开发权价款。
工程建设监督和验收:投资人(联合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按照设计施工图和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承建沮河四桥工程项目,工程款最终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内容、2008《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2008年《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规范进行结算。
(二)、土地使用权拍卖
1.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宗地开发成熟后,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公开出让。拍卖起始价≥开发权成交价。
2.拍卖成交价超出开发权成交价的溢价部分,由投资人与政府对该增值溢价进行5:5分成(具体比例协商确定)。
3.附加条件:投资人必须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宗地(总净地面积138.7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竞买,并以不低于开发权成交价进行报价。
联系人: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刘先生 13971047798 |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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