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式:转让[商住用地]
使用性质:住宅
土地面积:493 亩
土地价格:92 万元
证件齐全:无
土地可流转年限:70 年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70 年
发布日期:2015-07-09
有效期至:2015-08-08
地理位置:辽宁>沈阳新民 新民市主城区西城街道,包含新民市人民医院西侧、新民三中东侧及南侧片区 |
详细说明: |
项目介绍
【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新民市主城区西城街道,包含新民市人民医院西侧、新民三中东侧及南侧片区。
【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商住;容积率:≯2.5。
用地面积:待征收土地面积632.88亩,其中回迁房建设占地140亩,后期可出让面积约493亩。
【项目关键词】
旧城改造、27万平还建房工程、核心城区。
【投资权具体内容】
(一)投资权总价款约45952万元,构成如下:
1、现金部分:片区内土地征收过程费用(搬家费、过渡费等)约1500万元,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
2、工程部分:278963.8平回迁房建设工程概算约44634万元,投资人自筹建设资金以满足工程投入进度,以新民市审计局审计结果确定最终价款。
(二)土地供应
后期可出让土地493.4亩,折合单价93.5万元/亩,楼面地价561元/平。
(三)投资权价款结算
投资人完成西城片区的投资并完成土地出让活动后,投资人与新民市按以下约定进行结算:
1、投资人与新民市按约定对工程投资进行审计结算,确定最终的项目投资权价款,由新民市从493.4亩土地出让价款中偿还。
2、若投资人参与出让活动并按约定报价,但未能竞得土地使用权,新民市全额返还投资人支付的项目投资权价款(含工程投资款),并按约定分享土地溢价收益,不计利息。
(四)土地出让的溢价收益分配
后期土地出让成交价与项目投资权成交价款之间的差价为溢价部分,溢价部分新民市与投资人按照2:8共享收益。 |
联 系 人:
梅小姐 |
联系电话:
18062042336 |
电子邮件:
516117765@qq.com |
QQ:
2147483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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