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式:转让[商住用地]
使用性质:住宅
土地面积:70 亩
土地价格:143 万元
证件齐全:是
土地可流转年限:70 年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70 年
发布日期:2015-08-04
有效期至:2015-11-01
地理位置:山东>聊城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雁塔片区投资收益权标 |
详细说明: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雁塔片区投资收益权标
项目联系人:王芳 18053115923
1、项目范围:
本项目位于莘县老城区核心区域,振兴街以北、新华路以西、阳平路以东。
2、项目基本情况:
片区拟收储的总面积约400亩,后期可供开发土地总面积约70亩。后期使用权溢价分成比例:投资人:政府=5:5。
3、项目内容
(1)投资收益权价款起始价和竞买保证金。
①后期拟出让土地总面积约为70亩,则投资收益权拍卖起始价为1亿元(对应后期拟出让土地的单价约143万元/亩)。
②本次拍卖的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
(2)投资收益权价款支付方式
①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全部以货币方式予以支付。
②竞买保证金(2000万)转为投资收益权成交价的首期付款。
③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到7000万;6个月内根据拆迁进度将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剩余款项付清。
(3)土地供应(即约7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①雁塔北片区项目后期约70亩使用权出让
自投资收益权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足额缴纳投资收益权成交价款后,由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莘县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约70亩土地出让供应;
②投资人必须参与后期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并以不低于该地块出让的起始价进行报价。
③投资收益权成交价即为拟出让的7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让起始价。
(4)项目片区范围内7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与项目片区投资收益权成交价之间的差价即为溢价,溢价部分作为投资收益权投资收益标准,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投资收益标准的50%,以利息方式给予投资收益权竞得人投资收益补偿。
(5)该片区有约26万平方米安置房需要建设(投资额度约4亿元),由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资进行建设,雁塔北片区投资收益权竞得人在该安置房建设时,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建权。
(6)该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 |
联 系 人:
王芳 |
联系电话:
13082749760 |
电子邮件:
18963062362@qq.com |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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