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许继志 田浩报道)当下正值春耕农忙时节,记者近日在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民族乡库尔乌泽克村见到该村的农民杨金文时,他正准备到附近的砖窑打工。他家的28亩地中的16亩地,以每年每亩地按140公斤小麦计价的方式流转给一个种苹果的大户。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杨金文,显得十分轻松。
杨金文所在的库尔乌泽克村二组共有2000亩土地,今年有600余亩土地实现了流转。村里前后开了4次会,二组的43户人中,只有一户到现在还没拿定主意。像杨金文这样的村民,是最拥护这项政策的。
“我家的16亩地如果不流转出去,最少需要两个劳动力在地里耗上大半年,一年下来最多挣六七千元。现在在外面打工一个人一天收入不会低于100元,两个劳动力两天就能把一亩地的纯收入挣回来。”
杨金文把账算得很细,他告诉记者,他的那点地收益就摆在那儿,地的面积就那么大,粮食也就那个价格,要想从地里增收,除了多操心还要靠老天爷帮忙,即便如此,大幅增收也不现实。现在村里组织搞土地流转,费用不定死多少钱,以每亩地140公斤小麦来结算,这是非常划得来的。
早在六七年前,杨金文就已看到了在现有的生产方式下,种地只能混个温饱,从那时起,他自学了机修技术,一到夏天就去砖窑上打工,现在的月薪已近5000元,每年虽然只能干个半年,但收入比种这28亩地高很多。
杨金文算的账,呼吉尔特乡党委早就算出来了。从去年开始,乡干部挨家入户做工作,动员村民们搞土地流转。截至记者发稿时,该乡的12000亩土地中,已有3000余亩土地实现了流转。
“土地流转的关键,不是把地集中起来,更重要的是地的出路在哪里,人的出路在哪里。把这个解决好,土地流转才能算基本成功。”在该乡党委书记张利看来,流转作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一种手段,成功与否全看如何执行。
由于得天独厚的水土光热资源和气候条件,特克斯县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林果业。但是,林果不会平白无故就从地里长出来,它需要有人投入、管理、销售。该乡在多年前曾经通过行政命令的形式来发展林果业,但老百姓并不买账,五六年前栽种的果树有些至今还未挂果,而挂果的果树产出的果子也因管护、技术等原因,质量参差不齐,商品果很少。
在特克斯县确定重点发展林果业之后,张利的第一个反应是必须要走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路子,才能让林果业真正得到发展、群众真正增收。一边是一家一户的农民,一边是全新的生产组织模式,两者如何适应?土地流转就是唯一的突破口。
从农民手中拿地有两个最大的障碍,一是观念,二是价格。观念通过给群众算账可以解决,但价格却因种种不确定因素使拿地的过程显得尤为艰难。
村里给的价格不是以钱数确定,而是采用了每亩地140公斤小麦这样一个实物形式,小麦价格以上年度县粮食局收购的一级一等红麦价格加国家直补金额为准,确保了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
“政府当然要看到5年以后的事情,但群众即使看到了,可能也不会做,因为他首先要满足当前最迫切的需求。”张利对如何把农民组织起来有着清醒的认识,农民承担风险的能力有限,党委、政府的愿望再好,也必须为农民承担风险。有鉴于此,该乡的土地流转合同都是村民与村委会签订,费用由村委会支付。
土地从农民手中聚集了,下一步就要考虑把土地交给谁。这既要考虑到承租人的能力,也要考虑到承租人的利益。
记者在该乡拟定的土地租赁合同上看到,村委会与承租人之间的结算方式也很有趣:土地租赁费用按林果预期收益分期付款,前5年的土地租赁费是按货币计算,之后则是按承租人每年给村委会缴纳不同数量的成品果来计算,这样也为承租人降低了价格波动的风险。
“之所以要用实物结算的方式,关键还是给承租人减少风险。承租人的投入很大,当然压力也很大,为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受益,不仅可以保证各方的利益,更重要的是给老百姓示范。”张利深知,保证种植大户的利益,就等于培育了一眼活水——首先果园需要劳动力,特别是实现规模化种植后,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民全用上都可能不够,农民除了土地出租的收益,还有一块在果园里打工的工资收益;其次,种植大户的示范引领作用将会激励更多的农民投身于林果业的发展,这样则全盘皆活。
“村里好多人担心我们把地租给老板后老板亏了怎么办,我说老板投入几十万元都不怕亏,我们地里这几千元害怕啥?”杨金文告诉记者,如果哪天种果树的收益远远超过了他打工的收益,他立马回来去跟这些大户学技术,再把剩下的12亩地全种上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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