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udizy.com 来源:浙江国土资源网 时间:2012-05-15 03:58:10 |
一是科学编制实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认真组织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管理,明确土地调控目标,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二是严把土地供应审查关。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公开交易的规范管理,在土地供应过程中,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严格审查项目投资强度、规划条件、环境影响评价等供地前置条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投资强度要求、不符合规划条件要求,以及环评未批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三是狠抓转而未供土地消化工作。认真开展“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重点抓好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全面查清历年来转而未供土地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总结分析,对因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征收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文件失效等原因造成原已批准转用的地块难以实施项目建设、且土地利用现状未改变的批而未供土地,将批而未供土地转用指标进行异地置换盘活一批。通过以上途径切实提高供地率,消化转而未供的土地。四是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机制。建立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加大力度查处闲置土地问题。明确责任,排除干扰,对围而不建的闲置工业用地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处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土地供应后续的利用问题,防止浪费资源,从集约节约用地中保障土地供应,提高土地利用率,把节约集约用地真正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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