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全旗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鄂托克旗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制度,通过强化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科学设置采矿权,不断提高土地矿产资源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管理,强化土地矿产资源监管。按照上级关于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通过点上抓源头治理、面上抓整体预防的办法,确保土地矿产资源实现科学利用。
二是依法治理,科学规范资源开采行为。为加强对旗内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从源头上制止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科学设置采矿权,做到依法开发、规范管理。对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认真组织核查、依法查处、整改。同时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滥采乱挖、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污染破坏环境、浪费资源、采富弃贫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注重长远,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开采企业在征地补偿、生态恢复、尾矿处理、防汛治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机制,有效促进土地矿产资源的科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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