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立)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奎日前以信函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邮递了一份制定征地法的公民建议。这位自2007年开始从事征地研究和拆迁实务的律师,随同建议一并附上的,还有其草拟的总计100条的征地法草案建议稿。
张兴奎表示,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扩张引发征地行为日益频繁,因而也更加凸显土地利益剧烈的矛盾冲突。根据现行的征地制度,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拥有高度垄断权,这必然导致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单向性和非市场化。这种制度安排,过于注重征地行政管理的便利,而对政府征地行为规制不够,忽视了对物权的保护,引发了财产权与公权力的紧张关系。因此,有必要改革过度依靠国家强制力获取集体土地的征收制度,逐步走市场化道路。
张兴奎认为,改革征地制度已写进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达两年之久,《土地管理法》修改也历时多年,《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废旧立新进程尚无确切下文。由于新拆迁条例只是针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对于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行为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即使新条例出台,对于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也是于事无补。再则,集体土地上的拆迁矛盾只是一个表象,其实质问题在于征地,如果不能解决征地问题,拆迁法律关系则难以理顺。
张兴奎说,修改《土地管理法》是一方面。同时,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征地法,细化征地的法律程序和实施办法,详细规定现行法律中有关征地的程序性问题,增强征地的透明度,增加利害关系人的参与等,以解决好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出现的大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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