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俊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社会管理需要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样,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倡导“小政府、大社会”的背景下,法治建设也需要走社会化道路。社会管理法治化与法治建设社会化是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具有内在的契合点。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也必须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新时期法治建设要“接地气”,深入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出发,强化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加强法治建设的社会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公众和社会组织对法治建设的参与度。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工作报告还首次专门提出“治理渎职侵权”,强调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这表明中央已经高度重视愈来愈严重的渎职侵权问题,将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的力度。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为主要特征的渎职侵权犯罪,是公权力腐败现象的重要表征,严重危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服务型政府的公信力。
法治,堪称民生幸福的守护神!幸福指数与法治程度是成正比的,法治化水平越高则老百姓幸福指数越高。
(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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