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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股水库 十余年后索管理权[图]
www.tudizy.com 来源:中国土地资源网 时间:2012-05-16 17:32:29

  村民十余年后索水库股东管理权

  4月24日,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柘塘水库。

  水库大坝上,年过八旬的老人曾广圣指着波光粼粼的水面,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柘塘村有90多亩耕地在这水底下呢”。

  “我们村是柘塘水库的股东。”柘塘村小组组长曾昭长这样向记者介绍。

  “水库股东”的说法,源自18年前村里和镇政府签订的一份协议——《关于新建柘塘水库受淹耕地与丁塘村调拨耕地给柘塘村的协议书》。

  协议约定:耕地受淹的三个村——柘塘村、丁塘村以及东坑村“库区内受淹耕地面积以土地入股”;水库建成后,水库收入将“承担支付原耕地的水费、公粮提留、定购粮补差(以下统称农业税费),并不管盈亏每年每亩得红利费20元整”。

  正是这份签于18年前的协议,让村民们耿耿于怀。

  “5元一斤猪肉的时候,分红是20元。现在猪肉涨了,分红还是20元,你说合适吗?”当初在协议上签字的几位村民代表——曾纪德、曾广超、曾广珍和曾广圣感到很懊丧。

  村民争议更多的是,“我们作为股东,有权利参与水库的经营管理,有决策参与权和知晓权。”曾纪德一再强调。

  曾广圣还告诉记者,镇上将水库承包给别人养鱼,柘塘村作为股东,一开始竟然并不知情。

  从2009年开始,村民就频频向兴桥镇政府提出他们的要求:提高分红、参与水库管理。

  “土地入股”化解水库淹地难题

  村民们称,之所以现在提出这样的诉求,因为当年权利意识还不太强,很多合理的要求当时没有提出来。

  “现在,我们做的努力是为了村里下一代的生计。”曾广圣说。回忆起18年前修建柘塘水库的情形,他的目光有些凝重。

  1993年,为了解决镇里农业灌溉用水难题,兴桥镇镇政府决定在黄余村附近兴建一座水库。库区淹没耕地面积预计210.59亩,其中柘塘村97.8亩,丁塘村24.28亩,东坑村88.51亩。按照以往修建水库征地的做法,镇里将从日后水库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钱支付被淹耕地的农业税费。

  “上世纪90年代初,农民种田要交的税费很重。大家都不愿意要那么多田。所以,水库的征地工作都挺顺利。”当时担任兴桥镇水利管理站站长的刘振宇回忆道,“没想到,这三个村的村民‘经济意识’很强。”

  “当时柘塘村共有130多亩耕地,建水库后就只剩30多亩地。没有土地,我们农民以后靠什么活?”曾广圣回忆道。当时,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外出务工,村里留守的老人都不同意出让这90亩的耕地。

  村民不配合,修建水库前期的征地工作举步维艰。

  “最后,时任镇长陈军名提出一个办法,让村里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加水库建设,不管盈亏给村里发放每年每亩20元的分红。”刘振宇介绍说,当时兴桥镇党政两个班子开会决议,在免除农业税费的基础上,再给这三个村增加了所谓的“股息分红”。

  “如果一次性给付补偿,对镇里财政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负担。长期补偿的话,可以减轻镇上的负担。”刘振宇揣测,当时镇领导可能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才做此决定。

  消息一出,三个村瞬时沸腾。“土地入股”是什么,村里人并不在意,他们看得到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是,农业税费不用交了,每年每亩还能有20元的分红。曾纪德当时也觉得划算。因此,作为村里的代表之一,他在协议上签了字。

  1995年,柘塘水库建成了,承担起全镇三四千亩农田的灌溉任务。

  这场拉锯战的结果,似乎是双赢。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民们觉得,自己还是吃亏了。

  物价在上涨村民讨补偿

  水库建成后,柘塘村的耕地面积从130亩减少到30多亩,加上从其他村调拨的19亩耕地,总共60多口人的村庄耕种着50多亩的农田。

  像村里大多数的老人一样,曾广圣一直独立耕种着全家总共5亩不到的耕地。

  “2006年以前,种田对农民来说是负担。现在的话,种粮不但不要缴税,还有补贴。”曾广圣告诉记者,2006年以来,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并逐年实行种粮“三补贴”,即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以及农作物良种补贴。按照江西省的“三补贴”标准计算,5亩农田可以享受到100多元/亩/季的种粮补贴。一年种两季粮,曾广圣就可以得到国家种粮补贴将近千元。

  柘塘村村民想起修建水库时被淹的那97.8亩农田。如今农业税都取消了,那镇政府承诺的用来支付农业税费的水库收入不就多出来了吗?这部分收入是否该重新分配?

  曾广圣告诉记者,水库之前就被一个养鱼户承包,镇政府和养殖户直接签订的承包合同。他们三个村作为水库股东,却是在事后才得知这一情况。水库每年能够给镇政府带来多少收入,他们并不清楚。他们惟一能够确认的就是那每年每亩20元的分红而已。

  村里人开始后悔当初的决定。

  如果那97.8亩的耕地还能耕种的话,一年下来,粮补贴就是2万余元。“这些损失,镇上应该补偿给我们。”曾广圣说。

  曾纪德认为,十几年了,水库入股分红应该随着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于是,2009年,柘塘村、东坑村和丁塘村三个村联合向兴桥镇政府提交报告,要求提高三个村被淹没耕地的分红。

  “结果就给我们三个村在每年分红的总额上各自增加了200元。”柘塘村村民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意。

  事实上,村里人还认为,他们既然是以土地入股,作为股东就应该享有股东应有的权力,参与水库的管理。

  他们在提交的报告中,将这一点也郑重地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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