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在实施土地整治工作中,各级政府和部门始终把加强对土地整治工程质量监管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将土地整治项目做成深受民众欢迎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
一是严把材料进出关。采购工程所用材料,全部由主管部门、监理公司、乡镇政府、村(街)、施工企业组成联合考察组,统一选择指定厂家、指定品牌、指定型号的优质材料;每批材料进场前必须经监理、国土部门、施工企业、镇、村主管工作人员同时验收入库,由施工方与项目所在村共同保管,并共同签字发货进工地,保证工程所用材料在购、出、用环节上不出质量问题。
二是严把施工质量关。监理公司安排监理人员长驻工地,对所有工程采取旁站式监理,每日记录监理日记;国土主管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吃住在工地,随时对施工队伍、监理公司就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调度安排;乡镇、工作区和村成立三级监督网络,监督工程施工质量;每项工程都有项目所在村老干部、老党员和群众现场参与监督;另外,还从水利、交通等部门聘请离岗的通业务、懂技术人员长住工地,指导施工。
三是严抓后期管护关。项目通过验收移交所在镇后,本着“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项目区相关村或承包人管理和维护,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区所在地的镇、村、管护方层层签订工程维护合同,明确管护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以及承包方应履行的责任。为保证管护方认真履行义务,管护方通过有偿使用等方式筹措资金,对项目工程进行正常的维修、维护。除水利、电力设施限定最高价收取使用者部分费用外,还从新增耕地中划出一部分耕地无偿承包给管护方经营,两项所得的收入主要用于维护土地整理相关设施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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