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工程作为鄂尔多斯市承诺为民办的惠民实事之一,不仅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民生工程,更是鄂尔多斯市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充分体现了鄂尔多斯市委、政府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和顺应民意、为民办实事的坚定决心。
今年鄂尔多斯市将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市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3396套、176万平方米,总投资50亿元。其中,建设廉租房1148套,经济适用住房2023套,公共租赁住房12422套,限价商品住房4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150套,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73套,国有垦区危旧住房改造180套。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前提下,鄂尔多斯市严格履行项目前期管理和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规范,严把设计审查关、材料设备关、隐蔽工程关和竣工验收关。主管部门还每月不定期到各旗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真正受益这项惠民工程,鄂尔多斯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后期运营工作。同时坚持和完善保障性住房“一评、三审、三公示”制度,将各个环节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享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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