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呼和浩特市充分运用供应调控手段,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针对一些大项目用地规模大、土地征收难、占用指标多,供地后在开发与建设过程中存在土地闲置、批多占少等“量”的浪费和用地效率低下“质”的浪费等情况。我市根据用地项目的产业政策、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开发进度,采取分期立项、分期报批、分期挂牌、分期供地的措施优化土地利用时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针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涉及面较广、层次较深,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各相关部门之间存在认识差异等情况。我市建立以各级国土部门为主体,产业管理部门、规划建设部门等为重要参与方的跨部门批后监管协调机制,前移批后监管关口,变事后处罚为事前规范服务与监管控制,将规范服务重点提前到合同签订之前和履约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