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大连局成立了耕地破坏鉴定委员会,下设耕地破坏鉴定小组,耕地破坏鉴定小组负责全市涉及耕地破坏的鉴定工作。需要对耕地破坏进行鉴定的,由区市县、先导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国土监察支队提出鉴定申请,提交耕地破坏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鉴定小组根据案件情况,报鉴定委员会批准后,认为需要环保、农业等部门出具耕地严重毁坏鉴定意见的,可协商相关部门协助作业。鉴定小组向鉴定委员会报告鉴定工作,经鉴定委员会批准后,以市局名义出具耕地破坏鉴定结论。对于情况复杂,影响重大的耕地破坏鉴定案件,应提交局务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