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祺佳园外景
乐祺佳园和张焕南土地之间的这条路也属于张焕南
张焕南所拥有的地块以此为界限
一地两卖让站在自己拥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张焕南感到很无奈,让他不解的是宜兴国土部门为何敢做不敢当本版摄影现代快报记者匡笠
同一地块只能有一张土地证,土地转让时,也必须将上一张土地证注销后,方可进行土地挂牌、竞拍,这是国家相关法律所作的明确规定。然而宜兴人张焕南却发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3000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被出让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也就是说出现了“一地两卖”的情况。近日,他向现代快报反映了这一问题。而据现代快报记者调查了解,虽然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对此事一再否认,但是,在2009年,这块土地确实以挂牌的方式出让给了宜兴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山房地产公司),虽然之后如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所言,双方又变更了合同,将土地使用权还给了张焕南。
虽然宜兴市国土资源局一再向张焕南保证“土地还是你的”,但是当张焕南在2011年底使用土地证进行抵押贷款时,还是遭到了银行的拒绝,他被银行告知,这块土地已经不能用于抵押,因为这块编号为25号的土地已经被拍卖。在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协调下,张焕南最终拿到了贷款,但是让人感到蹊跷的是:原本他手中的25号地块,离奇地变成了26号地块。
现代快报记者金辰匡笠
看报纸时发现
自己的土地被“偷”走了
张焕南是宜兴人,今年57岁,家住宜兴城区宜北路。2000年左右,位于宜北路的宜兴市华益护卡膜厂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有关部门决定对它进行改制。张焕南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取得了该厂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收购这家厂并不容易,张焕南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当时我付出的代价是承担厂里603万元的债务,又支付了转让金226万元、土地出让金100多万元、房屋的建造费70万元房屋的(住改非)规费100多万元,合计为1100万元。”
2003年12月,经过投资改造后,张焕南取得了建筑面积为2152.38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3150.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其中房产证用途为办公,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性质为出让,合同的终止期限为2052年12月15日。这块地位于宜兴市宜北路202号,张焕南的土地证上标注这块地的地号为041-041-025(以下简称25号地块)。
2004年1月,张焕南以妻子的名义领取了营业执照,在此地块经营宜兴市新海港大酒店和宜兴市新海港浴场。2007年,张焕南又对新海港大酒店进行了投资改造。其浴场、酒店生意一直经营至今。每年张焕南都要拿着土地证到国土部门进行审批,并且按时缴纳相关的各项税费。
2009年下半年,张焕南偶然翻出一张当地的报纸,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自己的土地竟然被拍卖了。2009年5年5日,报纸刊登了《江苏省宜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在挂牌的3块土地中,其中编号为(2003)第13号,面积44084.1平方米,土地位于宜兴宜北路西侧、树人中学东侧的公告地块中,包括张焕南所属的宜北路202号的房屋和土地。
当张焕南得知这一情况时,拍卖已经结束,土地早已被一家名为兰山房地产公司的企业摘牌,土地归属不仅改变了,连土地性质也从原本的工业用地变成了商业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