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财富”之母。然而当今中国的土地问题,尤其是耕地锐减的形势,似乎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严峻——如果18亿亩耕地红线坚守不住,将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危机子孙后代。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实施最严格的土地政策。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征用基本农田由国务院批准。然而,近日本报接到山东省定陶县滨河街道办事处后昊村村民举报,反映山东煜升电子有限公司在该办事处占用200多亩基本农田建设单晶铜项目生产。为此,记者于2012年4月10日下午到当地进行实地调查。
通过“以租代征”获得的土地被破坏。
当记者来到定陶县滨河街道办事处后昊村时发现,在省道S351北边圈起了一大片的土地,并已经开工建设。当地村民向记者称,山东煜升电子有限公司每亩每年给村民补贴1200元,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占用了村民的口粮田。
记者沿着施工工地转了一圈,估计占用面积最少有200亩,而周围则是良田,小麦长势良好,绿油油的麦苗随风起舞,形势喜人。后昊村一村民告诉记者,这片工地是去年11月份开工的,占用后昊村的土地约180亩,占用孙楼大队张坑村的土地50多亩。工地刚开工的时候,村民们都种上了小麦,山东煜升电子有限公司给被占地的村民补发青苗费每亩600元。当时很多村民不同意,但办事处出了通知之后,就强行毁坏青苗,开始动工建设。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滨河街道办事处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使用建设用地。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利益的驱使下,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
由于土地性质并没有改变,定陶县滨河街道办事处仍旧领取国家给予农民的粮食直补,这样一来,滨河街道办事处又涉嫌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
现场的工人告诉记者,因为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国家明令保护基本农田,镇政府是没有任何征地手续的,施工单位也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该工地已经有过好几次被责令停工。4月8日上午,菏泽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又来了一次,但是执法人员走了之后,工地又继续开工了。
记者在采访定陶县政府时得到答复:山东煜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铜键合材料项目占地80.2亩,该项目得到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允许建设的证明以及环评手续。而让人费解的是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2012年4月6日颁发的,这是不是典型的“未批先建”呢?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土地使用证表明的使用权面积是53443平方米(82亩),而实际建设所占耕地230多亩,这又是不是“少批多占”呢?而作为定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说,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可以审批开始建设呢?而该项目越权占用如此多的基本农田进行基础建设,也是“符合定陶县城市规划要求”吗?既然要求“该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城市建设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定陶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又是怎么进行监管和执法的呢?
我国土地管理法有明准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搞建设。然而当地政府强行占用基本农田,毁坏青苗,在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此,我们希望当地政府能从国家和百姓的整体利益出发,严肃查处此事并落到实处,以维护国法尊严、还百姓一个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