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帆风顺的环境之下,没有人会想改变,只有在潮流的转折点才会有突破。”时代大势是如此,行业大势也是如此。在政府、开发商、购房者三方为了楼市调整政策博弈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新的改革总会出现。深圳近日公布出来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无疑是最吸引眼球,最引人深思的举动。甚至有业内著名的评论人士将其称为是中国的第三次土地改革。
在很多人看来,此次深圳的举动目标是指向小产权房,甚至有解读为“深圳有望对小产权房确权,使之合法化。”随即,深圳市政府以及国土部均表态这纯属误读,“深圳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
不管怎样,认为深圳的改革是为了解放“小产权”房的观点至少在目前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目前市场上,支持“小产权”合法的最终目的是入市流通,这对于目前国内的政策体系来说并不现实。而深圳推行的改革方案更多针对的是“确权”,最终的目的是解决市场乱象,属于一下“拨乱反正”的举动。著名的财经评论员叶檀就此认为,此次的改革矛头直指“土地确权及违建处理问题”,对于市场的意义远超出“小产权”房问题处理的范围。
更具体地说,深圳的土改是一种应对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解决的新尝试。在楼市发展得风生水起的年代,这些问题被灯红酒绿的繁华气象所弥盖,而当顺境被打破,困难就表现得特别的明显。楼市低迷影响到一级市场的土地成交,土地财政缩水导致政府不得不进行新的调整。土地作为最重要的资源,重新理顺关系是较为明智的选择。
其实在几年以前,由于土地产权而引起的问题并不少见,“小产权”是最常见的,但远不止这些。就以深圳为例,根据规定符合“一户一栋”政策的原村民,可以建一栋占地不超过100平方为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自住住宅,此外每人还拥有100平方米的工商用地指标以及200平方米的公共设施用地。但事实上,在深圳目前原村民所占用的土地及拥有的房产远不止这些。而在个人以外,集体用地被占用的现象则更为突出。不要说是一两年以前,甚至是目前,大环境并不理想的情况之下,仍然有集体用地被转向其他用途的情况。在二线,甚至是一线城市,大规模的村集体用地以“合营”方式开建别墅项目发土地财的状况仍然普遍。
深圳的土地改革,更具体地说是将土地进一步“标签化”,使产权问题更加明确。是把以往那部分模糊的土地产权以新的方式进行产权明确化,对过分占用土地的乱象进行制止,让土地的使用方式以及权限更加明朗。这是当下解决土地市场乱象所迈出的一步,而这一步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就得看接下来政府正式实施时的力度有多强。蒋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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