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国土资源分局认真履行维稳第一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将维稳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区委发[2011]18号)、《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区委办[2012]1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社会管理综治组织建设,规范综治机构,强化管理责任目标制,层层落实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将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头。
二是深化“大调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攻坚破难”活动,围绕征地拆迁、土地权属纠纷涉土涉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下访寻问题、就近解难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建立矛盾纠纷未能及时排查化解引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等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健全行政调解与其他社会调解衔接联动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信访积案、老案年内得以全部化解。
三是稳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内保制度,门卫、值班、守护责任,严格落实重点要害部位“三防”措施和消防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是完善工作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定期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汇总调查结果并组织研究分析,及时掌握群众心理、社会心态,维护群众利益。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民生工程落实,夯实维稳工作群众基础。(张福林 范海军 吴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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