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对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到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多措并举,确保全县“零伤亡”、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具体做法如下:
及时做好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讯后核查工作;完成四项工作:一是完成县乡之间完成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二是完成县区与村镇之间的责任状签订工作,三是完成防灾工作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四是完成应急避让转移包人包户责任制的建立;杜绝五项缺位:一是杜绝组织领导缺位,二是杜绝宣传缺位,三是杜绝安全意识缺位,四是杜绝人员、物资安排缺位,五是杜绝责任追究缺位;加强六项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应急救灾指挥能力建设,二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加强隐患排查能力建设,四是加强预警预报能力建设,五是加强防灾项目建设能力,六是加强应急避灾能力建设;建立七项制度:一是值班制度,二是巡查制度,三是速报制度,四是调查制度,五是监测制度,六是预警制度,七是演练制度;做好八项具体事务: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台账,二是明白卡务必发放到位,三是县区应建立独立的地质灾害指挥中心,四是务必更新应急预案,五是务必组织全面的地质灾害演练,六是务必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七是务必制定得力可行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八是制定行之有效的紧急避让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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