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盟市、旗县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取得了有效加强和规范,特别是2008年实行网上审批后,审批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提高报件质量,我厅着手五项措施加快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速度。
一是实行预受理制度。盟市国土资源局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进行初审,无误后通过国土资源主干网上传电子版至政务大厅。自治区预审查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二是强化盟市级审查责任。盟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对旗县(市、区)上报的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的审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出具审查意见并承担主要责任。三是探索建立报件服务机构。盟市或旗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组建报件服务机构,积极服务于当地政府和用地单位,负责报件的组件及材料补正工作,确保报件质量。四是建立报件质量定期评估奖惩制度。报件质量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并与盟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及盟市当年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5-10%挂钩。五是组织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我厅将根据国土资源部对建设用地审批相关政策调整情况以及各地区年度报件质量情况,适时组织业务培训或调训,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报件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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