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中的地块邻近海湾,现在已价值不菲。
日前,即将退休的国企老总余小平,向本报实名举报,称自己管理的国企遭遇民企合同诈骗,致国有资产流失近3亿元。余小平称,其所在公司拿出3万余平方米土地,与深圳市兴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晟公司)合作开发。因对方一直未能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余小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未料,兴晟公司出具了一份补充协议,以980万元代价继续拥有该地,而协议地块已升值至3亿多元。目前南澳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
起因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
余小平今年59岁,20多年前他从部队转业,进入深圳长城惠华集团有限公司(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仁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任法人代表,公司收益主要来源于龙岗区南澳水头沙村、大鹏鹏城村的3块土地(面积共30151平方米)上的物业收入。这些土地用途规划为绿地、党政社团用地、旅游配套用地等,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
2007年5月,仁鹏公司与兴晟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就南澳水头沙村、大鹏鹏城村共30151平米的3块土地进行合作开发。合作项目利益分配比例为仁鹏20%,兴晟80%。直到2009年5月20日前,双方相继签订了3份补充协议。但兴晟公司一直未能履行完协议中约定内容,剩余款项也未在约定期限前付清。仁鹏公司因此打算收回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转折政策变更地块大幅升值
事件最重要的转折点出现在2010年,随着相关政策变更,合作开发地块可用于建设商品房,地块价值随即迅速上升。据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在2011年6月23日出具的评估,3地块中仅面积13199平方米的土地,市价就达到1.9亿元人民币。另外两块地紧挨海湾,价值更高,保守的评估总价高达3亿多元。余小平称,兴晟公司一开始拖延付款,仅付100万,而后又在合同到期后的2011年2月21日,在未告知仁鹏公司的情况下,突然将之前拖欠的880万元划入仁鹏公司账户。余小平认为,这与地块大幅升值后,对方又想以假合同要回这些地块有关。
记者由龙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中获悉,2011年5月,仁鹏公司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两方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及补充合同无效,同时将征地补偿协议及相关资料返还仁鹏公司。随后兴晟公司提供了一份仁鹏公司认定系伪造的《补充协议》,但市区两级法院都因该协议驳回仁鹏公司的诉讼请求。
余小平说:“如果履行伪造的合同,仁鹏公司只能得到最初约定的980万元,这样意味着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而对兴晟公司来说,他们只用了980万就拿下要花3亿元才能买到的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