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难题,鄂温克旗创新方法,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我旗集体所有权争议普遍存在,在“二调”时想借机解决,未能解决。为推进确权工作,经过研究,我们采取划分宗地、分步骤进行确权登记的方法,对集体所有权予以确权登记(即:把一个嘎查划分成多个宗地,无争议的予以确权登记,有争议的,下一步解决一宗发一宗)。
集体使用权确权登记,我们按照符合牧区实际、维护牧民权益、保障生产生活需要、区别具体情况的原则,对各苏木乡镇所在地牧民住宅用地,按照各地规定的宅基地标准进行确权登记,院内不在确权登记范围内所建的棚圈、仓库等设施和空地均按临时用地管理;对各嘎查和居民点牧民住宅用地,按照每户不超过600平方米进行确权登记,院内不在确权登记范围内所建的棚圈、仓库等设施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对苏木乡镇和嘎查所在地及牧民集中居住居民点以外,单位或个人兴建的散户住在及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有效的推进了牧区集体土地确权、宅基地登记登记发证工作,现已完成了25个嘎查2855宗地的地籍调查,涉及面积6203032平方米,剩余19个嘎查陆续开展地籍调查工作,现已完成2个苏木、7个嘎查1400宗地的宅基地权属调查工作,地籍细部测量正在进行。完成了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和嘎查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工作,6月14日陆续进入各嘎查进行权属界线的进一步核实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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