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4 月10 日,如东县栟茶镇茗海花苑开发地块发生一起因施工纠纷引发的烧伤事件,4 人不同程度烧伤。事发后,南通市委、市政府及如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伤者救治及事件调查等工作。
经公安机关调查:2012 年4 月10 日13 时左右,南通茗海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沈某某、徐某宝、徐某荣等5 人到茗海花苑开发地块用挖掘机开始平整土地。缪强试图从开发地块围墙洞口进入被徐某宝、徐某荣阻止后,回到自己家中,用塑料桶携带数公升汽油和一把水泥榔头,走到开发地块南围墙处,用榔头敲打围墙,施工人员徐某荣见状上前阻止,缪强便将桶中汽油泼向徐某荣,在场的徐某宝及缪强的母亲王某上前制止,争执过程中缪强手中的打火机点燃,致徐某宝、徐某荣、王某及缪强4 人不同程度烧伤。通过治疗,目前缪强已符合出院条件,其余3人已出院。
经鉴定,徐某宝构成重伤,徐某荣构成轻伤,2012 年7 月19 日,如东县公安局依法对缪强涉嫌故意伤害案正式立案,对缪强执行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如东县公安局
二O 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