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解决小微企业用地难,开展盘活存量用地、实施“优二进三”,为了杜绝盲目扩大行为,明确规定了改造范围。
温岭市规定下列土地可列入盘活存量用地、实施“优二进三”改造范围:一是按产业调整、城乡规划、环保等要求进行改造的工业用地;二是布局零乱、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工业用地;三是因城乡规划调整、需实施产业退二进三且尚未列入近期拆迁改造的工业用地;四是其他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属工业用地“优二进三”范围的用地;五是国务院国发〔2006〕31号文件发布之后(即2006年9月6日后)取得的工业用地没有按合同约定条件执行的,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可以纳入“优二进三”改造范围,但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以及闲置土地、违法用地和权属有争议、查封和抵押未解除的工业用地不纳入“优二进三”改造范围,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政策。(温岭市工业城国土分局郑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