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求信息 | 新闻资讯 | 土地挂牌 | 矿权挂牌 | 土地问答 | 土地贴贴 | 视频新闻 |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土地资源网 > 土地市场
我国规定人为过失致耕地质量下降 追责地方政府
www.tudizy.com 来源:央视网 时间:2012-08-14 16:17:20

  央视网消息:来自国土资源部消息。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优等、高等级耕地不足耕地总量的三分之一,而且部分地区耕地质量有下滑趋势。国土部表示,我国将在2015年建成全国耕地监测网络体系,如发现因人为过失导致耕地质量下降的,将对地方政府追责。目前,我国对耕地质量粗略划分为优、高、中、低四个等级。

  耕地质量下降不报瞒报将追责

  国土资源部规定:各地每年要对区域耕地质量等级的恶性变化进行预报和预警,如出现区域耕地质量明显下降但当地政府不报或瞒报的,将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国土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郧文聚:可能最严厉的措施是涉及到他(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帽子的问题吧。

  国土资源部规定:今后,每6年或10年,要对所有耕地的质量等级重新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和等级评定,各县市、省都要建立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并纳入全国建立耕地监测网络体系中。

  国土部将在全国耕地监测网络体系的基础上,重点对低质量耕地施行土地整治、整理等质量提升手

 

请选择您看过这篇文章后的心情:
感动 赞赏 拍砖 愤怒 搞笑 鄙视 高兴 路过
 
 新闻推荐
·中国土地资源网投稿相关约定
·惠农政策如废纸——友谊农场农工负担为何越来越重
·土地托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中国土地资源网会员权限公告
·福建晋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调查
·对“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 如何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思考
·中国土地资源网钻石会员充值
·西乡县国土资源局 中秋国庆两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 生产集中执法行动
·土地审批“放权”不“放松”
·山西娄烦县假招商真挖煤 发生塌方派人封锁现场(图)
 赞助商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友情连接 | 投搞启示
本站联系QQ=>编辑:有事点这里,QQ号码:794503414 业务1:有事点这里,QQ号码:511860292 业务2:有事点这里,QQ号码:282351014 网站合作:有事点这里,QQ号码:64991741
Copyright © 2008-2024 Tudiz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土地资源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90107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