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底,济南正式启动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8月15日,记者自济南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前期的调查、测量工作已经完成了95%。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
明年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时,将登记发证工作形成的图、表、卡、册和有关法律文书纳入数字化管理,建立起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国土部门人员告诉记者,本次工作是对所有的宅基地进行调查,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办理登记发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特别是占用耕地在没有办理农转用手续的情况下,坚决不准发证。根据规定,村界外建房占用耕地的,如未办理农转用手续,无论形成多大的村庄规模、是否符合规划,都不准登记发证。以分配、继承、赠与、分户等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只要是空地或房屋未竣工的,都不准办证。对于近期已列入复垦、置换、拆迁计划的村庄,不需再办理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