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余干县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强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近日,余干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余干县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暂行办法》。
该办法主要对余干县范围内需监管的建设用地(主要为一级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合法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规定实行严格的批后全程监管。主要采用“部门协同分工、信息互享,监管联动”的监管模式。分层次实行“三级监管”,即监管领导小组监管,监管办公室监管,监管单位监管。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的领导,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监管办公室及各监管单位对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办、县监察、国土、规划、房管、财政,各乡镇(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做好本职工作。
在具体操作上,该县要求在建设用地出让(出租)或划拨后,县国土部门通过余干县政务信息系统将宗地监管函(附合同、划拨决定书等资料)传送给县规划、建设、监察、发改、财政、各乡镇(场)等部门政府,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出让(出租)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内容实施批后监管。
同时,县发改、财政、工商、城管、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也积极配合监管工作,他们按照相关规定、县政府指示或有关单位的申请履行监管职责。县检查部门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后监管过程的监督和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确保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真正落到实处。(稿源:余干县国土资源局邱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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