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亳州市谯城区25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已获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该《规划》确定了全区25个乡(镇、街道)耕地保有量151211.2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8724.8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3139.5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3139.58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3070.09公顷。
《规划》要求,要切实做好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020年前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得低于规划控制指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规划控制指标。要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