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闲置2年以上将无偿收回。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工业用地二次开发,进一步促进工业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主要是通过企业搬迁、关闭、土地回购等方式,对市区工业用地实行二次开发。 据悉,市区有不少工业用地被闲置。8月27日,市有关部门发出通报,部分第一批闲置土地被收回,同时公布第二批拟处置闲置土地名单。今后,市区工业园区(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将对园区规划、产业布局等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编制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年度实施计划。
根据市政府实施意见,我市鼓励企业进行工业用地二次流转和实行工业用地“腾笼换鸟”。
今后,市区范围内企业,对外招商或招租,需向当地政府或工业园区(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备案。当地政府或工业园区(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对拟入驻企业、项目进行评估并出具意见。对未经评估而入驻的企业、项目,当地政府或工业园区(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将召集相关部门,对其产业、产出、环保执行、安全生产、能源消耗、企业税收缴纳和员工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联合检查。对违规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对入驻企业采取劝退、关闭等措施。
存在闲置情形的土地,即未按规定动工开发、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投资额不足总投资的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土地,企业因市场变化或自身原因,要求政府回购的,在土地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1年(含)以上2年以内,按原土地出让价扣除土地闲置费后收回。对闲置2年(含)以上的土地,将由国土资源部门报当地区级以上政府或同级工业园区(开发区、功能区)管委会,经批准后予以无偿收回。商报记者芮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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