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通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在土地管理制度、机制、措施、技术等多方面取得了突出的创新成就。尤其是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方面,由2008年的“约谈市”转变成2011年的“免检市”。这源于合肥市以土地执法监察统筹“保发展、保红线”,在土地执法监察方面关口前移、超前规范的“四个主动”,真正做到了“国土先行”。
主动引导项目选址符合土地规划
招商引资项目,在选址之前,合肥市所属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就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选址,提前告知,并本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主动引导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域选址。
主动引导建设项目落实土地计划
很多违法用地是因为没有落实用地计划造成的。在合肥市,项目单位申报计划时,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主动协助,积极帮助项目落实计划。落实计划不易做到,关键是执法监察人员也要熟悉业务。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实施“332”战略,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抓手,要求执法监察人员一专多能,既懂执法监察业务,也懂征转、规划业务,努力成为“T”型人才。
主动引导建设项目履行土地报批
合肥市正在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从各县(市)、区、开发区的情况看,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速度越快的地方,违法用地量反而较少。特别是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包河区,发展建设速度最快,第十一次土地卫片检查反映违法用地却为“零”。
合肥市经过分析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关键就是项目用地征地报件质量高、报批速度快。这其中,合肥市所属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们时常与报批部门沟通,掌握报批进度,对可能造成违法用地的,更是紧盯不放,有效避免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产生。
主动引导建设项目履行供地手续
未供即用违法用地现象,多为规划条件调整、土地出让金缴纳扯皮等原因造成。合肥市国土资源局正在探索将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定位于“龙头”位置,对可能造成违法用地的建设项目,主动联合各部门协调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及时出具规划条件调整文件,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确保完成供地手续,将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