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蚌埠市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一是恢复建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理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将水利站工作人员从过去从事非水利行业行政性事务中逐渐解脱出来,集中人力物力精力专门从事水利工作。目前全市已恢复建立水利服务机构37个。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乡镇水利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拨款,每个水利服务机构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以及基础测量仪器,同时各县财政每年安排每个乡镇10万元小型水利工程维护经费。三是积极推行村级水管员制度。目前全市共有村级水管员924人,实现了行政村水管员全覆盖。村级水管员主要负责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协助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开展日常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逐年分期分批对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村级水管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巡查制度,对全市农田水利工程登记造册、编排编序,实行分片管理,采取村级水管员经常性检查和水利员定期巡查相结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尹晓蕾丁敬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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