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名男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6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汛期将至,托克托县双河镇南街村南湖北侧的河床耕地却被人挖了一个大坑。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刻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有10多亩的河床耕地被毁,因为河床内有沙子,应该是有人为了卖沙子把河床内的耕地给破坏了。随后,警方找到了毁坏这片耕地的犯罪嫌疑人冯某并将其刑事拘留。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冯某在2011年12月份,以平整自己河床内责任耕地为由,与一名叫丁某某签订拉土协议,随后的3个多月里,丁某某雇用挖掘机、翻斗车疯狂地在河床内挖坑取土,致使前街村、南街村位于南湖北侧的15.9195亩河床耕地遭到严重毁坏。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冯某以平整土地为由,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在托克托县前街村、南街村河床耕地上挖坑取土,致使15.9195亩耕地严重毁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徐达明通讯员徐志国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