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2012年上半年土地违法查处情况显示,半年内发生2.9万件土地违法行为,新的违法用地面积逐月上升。据报道,2011年,河南新郑新区违法占地1000多亩,该区仅有一个副主任受处分,主要领导则继续升迁。媒体称,土地违法案件屡禁不绝,首先是存在制度性漏洞。
全国半年竟有2.9万件土地违法行为,平均每天就将近140件,而且还呈逐月上升趋势。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真让人心惊胆颤,这也让人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国家对土地违章违规行为如此三令五申,到头来为何不仅没做到令行即止,反而却有泛滥之势呢?
其实,细想起来,这也不能全怪“下边之人”明知故犯,这与当前存在的财税体制不无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与地方财政处于土地财政不无关系。试想,当一个地方,土地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甚至于占了半壁河山之时,除了想方设法“圈地”、“囤地”、“低买高卖”等之外,还有什么办法能够保证地方财政的稳定收益?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若没有了土地出让的客观收益,早已相形见拙的地方财政又该如何应对处处都在“等米下锅”的各种财政支出?
诚然,河南新郑新区违法占地1000多亩的既有土地违法行为,仅有一个副主任受到处分的结果对公众很难具有说服力。因为如此大的圈地、占地行为,岂是一个副主任就能拍板定调?又岂只是副职一个人之过?其扮演的不过就是个马前卒而已,其受处分的行为也不过就是丢卒保车之举罢了。对此,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没有当地的相关领导的拍板定调,谁敢冒这天下之大不韪、逆法而行?
对于新郑新区违法占地之事,仅对一个副主任进行处分而主要领导继续升迁,显然太轻,这既起不到法律的震慑作用,更难遏制住新的违法用地不再发生。再者,哪怕是对有关领导都进行处理,恐怕也很难根治这种违法占地的冲动。为何?因为光靠处理干部这显然只是治标不治本之术。其真正的病根,还在于现行的财税分配制度。而根治这种弊病的药方,则是需要从财税体制改革上入手,只有通过财税分配制度的进一步优化,早日破除依靠土地吃饭过日子的财政收入陋习,或许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地方政府违法占地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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