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土地纠纷大幅上升,案件类型日益呈现多样化,主体和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处理不慎容易引起矛盾激化和集体上访事件。针对以上特点,惠民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此类案件的审理,今年以来,该院妥善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合同纠纷案件54件,有效地保证了农村生产,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是慎重受理、把好立案关。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不予立案;对于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农村土地纠纷,及时向上级汇报、主动配合,尽量使土地纠纷在诉讼外化解,减少农户诉累。二是加强巡回审理,开展法制宣传,方便农民诉讼,同时起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三是强化诉讼调解,在审理土地纠纷案件时,讲究办案策略和技巧,始终把调解贯穿审判全过程,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四是慎重实施强制措施,本着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审理案件时,一般不适用先予执行和诉讼保全措施,有效预防不和谐因素产生。五是坚持以农为本,做到快审快结,避免因诉讼环节拖拉和案件久拖不决而贻误农业生产。六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法院、农业、林业及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一旦发生纠纷,多方联动及时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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