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全来龙报道:记者7日获悉,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近日对《江西省国土资源监察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随后对外公布了该修订草案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草案提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须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举报、控告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须对举报人、控告人给予奖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报告制度。此外,逾期不缴土地出让金可收回土地。
市民对修订草案如有意见、建议,可在11月5日之前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通信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邮编:330046),电子邮箱:rd_bac@jiangxi.gov.cn,传真:0791-88850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