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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明珠业主5年“心酸”维权路还要走多久
www.tudizy.com 来源:新浪房产 时间:2012-11-28 15:36:08
 
  未开发票、未办房产证、数月未返租……
  东江明珠业主5年“心酸”维权路还要走多久
  新浪乐居讯(编辑刘清)买房子,拿到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房子的主人。可东江明珠的业主买商铺将近5年,可至今还有绝大多数业主没拿到房产证,而且遭欠租3—13个月不等。11月26日11时许,位于惠州麦地的东江明珠再次爆发业主维权事件,100多名东江明珠新一佳商铺业主齐聚惠州市东江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江物业公司”),要求开发商还清拖欠的租金以及为他们开具发票办好房产证。
  东江物业公司数次书面承诺业主业主5年心酸维权路
  “我买东江明珠新一佳商铺将近5年了,但房产证依然没有拿到,而开发商对我们则是能拖就拖,到现在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到房产证。”现场,一位退休8年的深圳业主许先生诉说了他的烦心事。2007年,许先生和他老伴用自己多年来的积蓄和退休金在东江明珠新一佳买了铺位,原本以为可靠铺位创造收益安享晚年,殊不知购房的发票未开齐不能办理房产证,“2007年买的铺位,房产证至今未见影子”许老先生说起此事颇多无奈。“当初开发商说要帮我们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我们也缴纳了。开发商只给开收据,让等等再换发票。可没想到,这一等就将近5年。”许先生说,他或他家人多次去找开发商,却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只是数次承诺逐步解决,尽快办理。
  另外,东江物业公司还欠许先生11个月的商铺租金。“买房当初,我们除了签购房合同以外,还签了一份委托东江物业公司统一经营合同,东江物业公司每月定期返回租金,可是今年我一分钱租金都未拿到。”
  未办房产证、数月商铺租金未返还
  2012年3月14日,许先生曾和数十名业主来到东江明珠,要求办理房产证和返还租金,“当时东江物业公司也做承诺:4月之前开具发票,6月之前返回所有租金,10之前办妥房产证。可现在已是11月下旬了,东江物业的承诺却一个都没兑现。”
  许先生的种种遭遇也发生在众多业主身上,其业主代表范小姐统计了一下有如下问题:一、未开具发票,业主经过多次电话、当面协商,但开发商多次空口承诺,房产证至今未办;二、业主有3—13个月商铺经营租金拖欠未返还。
  据了解,此次齐聚东江明珠商铺的业主绝大部分来自深圳,他们在2007年到2008年期间以售后返租模式陆续购买了东江明珠新一佳的商铺,并且多数人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委托统一经营协议等均有凭证。
  部分业主静待代表们和东江物业公司的谈判结果开发商资金周转不灵商铺业主拿回部分租金
  26日,众多业主在东江物业公司并未见到该公司的高层领导杨某,其一名财务人员称公司高层领导周一要到集团开会,而小编数次致电杨某,但均无人接听。随后,一切事情都由该名财务和业主们对接。该名财务人员表示:“我们公司是因为在资金周转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才没有及时向业主返租和办好房产证,所有问题我们的会分批逐步解决的。”
  在众多业主软磨硬泡的情况下,26日下午,东江物业公司最终返还商铺业主的2个月租金,并承诺11月30日再支付1个月租金,15天内再支付2个月租金,如此共5个月的租金,那么剩下的租金该怎么办,东江物业公司表示等资金松动后将逐步返还。而至于房产证办理问题,东江物业公司再次承诺逐步解决。
  业主维权之路还要走多久?
  据小编翻查资料得知,东江物业公司办房产证断断续续,拖拖拉拉,拖欠商铺租金也不是第一次的事情。早在2009年,就有媒体报道《东江明珠商铺返租遭“断炊”数十深圳业主讨租》和后续报道《惠州东江明珠商铺业主拿回部分欠租房产证正办理中》,而后在2012年3月14日惠州新浪乐居再次报道东江明珠商铺《房产证遭遇“难产”业主集体抗议》。
  有数次不良记录的东江物业公司再一次承诺商铺业主们尽快解决问题,但业主对其的种种承诺表示已不再信任,“每次都开空头支票,如果他们的承诺能兑现,我们也不会到现在还不与他们公司纠缠中。”
  5年了,这个时间说长不长,但是对于众多在深圳、广州、东莞甚至更远的东江明珠商铺业主来说却是一路的“心酸”,“4年来我们一直在维权,一有时间就往惠州跑,为的就是落实房产证和租金问题,一年起码好几次,有时候还要请假专程过来,这一次就是请了一天假。”这次来东江物业公司追讨租金和房产证的有退休老者、上班一族、家庭主妇、小企业主……“这条房产维权之路我们还有走多久,我们不得而知,但必须坚持下去,目前我们已经在咨询法律意见,接下来将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业主应依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随后,小编致电惠州市房产管理局交易中心了解东江明珠商铺业主的房产证办理情况,其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未办房产证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开发项目尚未验收,根本不具备办证条件;二是项目已验收,但开发商并未申报,不能予以办证,而开发商未申请办理的原因有可能是开发商拖欠契税款,无法开出购房发票,导致购房者办证手续不齐,也有可能是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挪用业主办理房产证费用而非到房产局登记办理。“至于东江明珠商铺问题,我们也曾接到业主投诉,也曾多次敦促他们尽快为业主提交资料前来办证,只要开发商提交齐全的办证资料,我们将在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关于开发商延期办证的问题,该负责人建议,业主应按购房合同第十五条有关约定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而至于拖欠租金问题,小编在某业主与惠州市明珠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东江物业公司的下属公司)所签订的《委托统一经营》合同书上看到,甲方(某先生)委托乙方(惠州市明珠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统一经营期限从2007年4月29日至2017年4月29日,统一经营权收益按如下预定给甲方:第一个月至第一百二十个月每月金额816元,乙方负责把上述每月统一经营收益经纳税后于次月的30日前自动付至甲方账户,如果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时将统一经营权收益支付给甲方,乙方按每月统一经营收益的每天5‰支付甲方违约金;连续达到6个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未付的统一经营收益金;同时当甲方收回延误的统一经营收益金及违约金后,仍要将商铺继续交付乙方使用,继续按约定统一管理。
  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越华建议,业主可以首先发出书面催告,要求东江物业公司限期付清所拖欠的租金。如果东江物业公司仍然拖欠租金,业主可以进一步采取的做法有两种:一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东江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一是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东江物业公司付清所拖欠的租金及预期利益。另外,曾律师还表示,至于房产证问题,业主可以根据商品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起诉该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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