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近日频现提速信号。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穴草案?雪》,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并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权威专家分析,现行土地制度在很多方面需要改革,土地增值收益应更多向农民倾斜
土地改革近日频现提速信号。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穴草案?雪》,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并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中央农村工作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11月28日在2013财经年会上表示,“征地制度改革确实非常必要,而且整个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在同一时间表示,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需要更深层次的改革,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以统筹协调、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
征地用地制度必须改革
陈锡文在此次会议上指出,对于中国的征地制度,社会上看法比较多,首先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对农民的权益保障不够,这是将来土地制度改革必须认真去研究和改善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现行的土地制度对于土地的农业转为非农业使用约束机制不强。因此,土地一方面被大量征用,另外一方面效率却不高,甚至浪费严重的现象大量存在。另外,为了推进城镇化,征地机制所衍生出来的一些东西导致地方政府,乃至企业的行为偏离了正常轨道。比如地方政府为了追逐土地财政的收入,更多地征地、更多地卖地。还比如一些企业追求以更低的价格拿到土地,以待增值。这些扭曲的市场经济行为让征地制度改革变得非常必要,而且整个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非常必要。
陈锡文强调,土地制度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现行的土地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在这个问题上大家是有共识的。但是到底怎么改,这涉及到非常复杂的问题,可能见仁见智。现行土地制度在很多方面需要改革,但基本核心就是保护耕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没有错。这是指导改革顶层设计的一个基本路径。
土地增值收益应更多向农民倾斜
“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基本上符合中国国情,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其顺利的发展应该说得益于现代的土地制度,但却并不能否认土地制度本身的问题。”胡存智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土地管理制度面临处理新的人地关系、土地利益分享、土地权益保护等问题。
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需要更深层次的改革,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以统筹协调、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
胡存智说,从城镇化进程中涉及需要改革的制度来看,土地制度改革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第一,跟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布局相关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城镇化进程中,用什么样的城镇化战略来进行发展,以及形成什么样的城镇化布局。第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人地关系问题,比如说地用多了,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加快,公共服务体系的加速建设,土地的集约节约程度就会提升。同时也关系到城市的运行效率,关系到市场和土地市场的配制方式等问题。第三,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益的分享问题,土地增值收益怎么更多地向农民倾斜,共享城镇化带来的繁荣。第四,如何在城镇化进程过程中,切实保护各方的土地权益,如果地权不是稳固的,得不到切实的保障,上面的附着物或者房屋等等,也同样没有保障。
胡存智指出,未来的土地制度改革将从四方面展开:第一,要对现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进行深化完善,为生产、生活、生态的空间留下足够的余地;第二,要对土地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包括市场上提及的土地资产、资本管理制度,以及涉及到土地财政、税费贴息等进行协调改革;第三,相应地进行土地空间转换征地制度的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制度的改革;第四,加强土地的权益保护,进行土地登记、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