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岭市国土局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控制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提高处置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时的反应迅速、措施得力,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警机制。
一、预警信息收集。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及时收集、监测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信息。对引发群体性事件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市局对信息进行汇总和风险分析,及时报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和缓报。
二、预警信息范畴。一是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众突发性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二是聚集上访但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发生在单位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众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四是其他由群众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体性行为;五是其他可以作为预警信息的行为。实际工作中,确定是否属于预警信息范畴,还应统筹考虑事件造成的损失、危害、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预警信息报送。对将要发生的土地权属争议引发群体性事件,当地国土资源所(分局)必须在获取信息后2小时内完成核实。经核实无误的,要在15分钟内向镇(街道)政府和市局报告,并通报当地有门。对于将要发生的跨市县土地权属争议群体突发性事件,时向台州市局和省厅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将要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参与人数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事态发展及应的措施等。
四、预警行动。市局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在市政府领导下,及时有效的先期处理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情况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温岭市城市新区国土分局郑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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