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台州市在深入实施农村康居工程过程中,把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因地制宜地分类推进城中村社区化、郊区村集聚化、平原村多样化、山区村特色化建设,并采取以下四项有力措施,现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改造建设农民住房14387户21417间,累计投入资金20.88亿元,预计今年又有万户以上能住上康居房。
一、因村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各创特色、培育精品”的总体思路,为实施村确定建设的目标、类别和特色定位。
二、规划先行、培育精品。规划是龙头,是康居工程实施的依据。根据各村不同的发展水平和地形地貌、现有格局、自然文化特色等,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对今后几年的发展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精心设计,留足农民建房用地,做到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衔接,提高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凡对原规划确定村庄的用地规模不突破、用地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村庄规划修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法定时间公示后,由村委会报乡镇(街道)审批。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再将审批文件和规划文本报送县市建设规划局备案。
三、健全机制、强势推进。一是实施组团竞赛机制。将乡镇机关干部、部门干部、市派农村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实施村村“两委”成员和党员进行组团,由乡镇班子成员任组长,分别负责实施村的康居工程建设。组团内部责任到人,组团之间在进度、质量、群众满意度、社会稳定度等方面开展竞赛,从而形成“党政同抓、部门联手、镇村联动、统一目标、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二是完善通报督查机制。乡镇主要领导每月到实施村督查一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现场办公,随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康居办加强面上业务指导和督查,并将各村建设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并在各村公布。三是建立倒逼问责机制。制定康居工程责任分解计划表,明确目标,倒排工期;若不能完成任务通过验收,驻村干部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村主要干部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四、权力下放、网上审批。首先,将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权下放至乡镇,对农民建房供地由国土资源所(分局)审核,县(市、区)政府委托乡镇政府审批,实行宅基地乡镇审批,实现乡镇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全覆盖。此外,通过软件操作,把逐级报经国土局审批改为国土局实行网上监管。通过简化工作流程和依托审批系统,建立集个人建房审批流程与个人建房项目管理于一体的管理信息系统,方便工作人员使用,实现全市平均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温岭市城市新区国土分局 郑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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