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办理项目审批中,主动为用地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及时在项目用地预审阶段和组织报件阶段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企业在用地中存在的难题,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二是严格准入,节约集约。积极引导工业及其它生产性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实现产业集聚效应,促使用地单位自觉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三是简化程序,及时办结。在项目规划预审、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登记发证等方面简化手续,减少环节,实行全程式跟踪服务,确保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及时报批。四是加强管理,提升效能。对大型产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加强跟踪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政策服务,想方设法积极为用地单位完善供地手续,保证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