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坚持采取四个结合,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保障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成果。
一是与学习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结合。在整顿规范工作中,组织矿产资源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还利用法制宣传日,送法到矿山企业,发放宣传材料等,扩大社会影响面,为深入开展此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是与矿山年检相结合。对存在矿山安全隐患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和欠缴资源补偿费的矿山企业,提出年检不合格意见,并要求企业限期整顿,使全市采矿企业都能依法进行开采和经营活动。
三是与矿业权实地核查相结合。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重新设置界桩,避免越界开采的发生。
四是与地质环境保护相结合。要求矿山企业制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协议,预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从根本上实现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范化。 (肖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