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敦化市国土资源局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加强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
一是规范征收,足额入库。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22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征管工作体制,有效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率和入库率。
二是依法减免,保护资源。对采矿权人提出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申请,对照相关规定实地调查,严格把好初审关。
三是监督检查,维护权益。定期汇总报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情况,对部分不按时缴纳、不真实申报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山企业进行财务检查,依法处理。(肖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