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2013年敦化市国土资源局早安排、早动手,采取有效措施,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实行申报制度。提高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工作效率,切实把矿产资源补偿费申报工作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相结合,及时掌握采矿权人的开采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此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率。
二是建立矿产资源补偿费台帐制度。对各矿山企业缴费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进行实地检查,建立生产矿产品的销售收入与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登记台帐,及时反映矿产品销售收入和征费额度。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实现按时申报,依法征收,全额入库。(肖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