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加大力度进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追缴工作。
一是对辖区内矿山企业2012年开采量、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结合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对欠费矿山企业下达限期缴费通知书。
二是对各欠缴资源补偿费的矿山企业法人讲解缴纳资源补偿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222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三是与矿山年检相结合,凡是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进行年检。(肖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