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3月14日电(杨胜利)最近南京市江宁区同曦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一栋楼的顶部建了一个大型儿童乐园,但是知情人介绍,这个游乐场所并没有经过审批。江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该项目确实存在未批先建的情况。目前该项目已经被责令停工,同曦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楼顶上的大型游乐场所被认定为违建
3月13日下午,记者在同曦集团的万尚城顶部看到,七八个大型恐龙模型已经布置好了。旁边还有大面积钢架结构的建筑,里面的装修还未完工,遍地是水泥、钢筋、木材等建筑装修材料。知情人反映,江宁同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建一个儿童游乐场所,但是相关的施工手续却没有办理。记者随后从南京市江宁区规划局了解到,该处建筑确实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江宁区规划局已发函给江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认该建筑属于未批先建。
江宁区规划局信访办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查询相关材料发现,2012年9月14日,南京同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经向规划局申请在万尚城楼顶建设一处临时建筑,2012年10月19日,南京市规划局审核并同意了该申报方案。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规划审查意见后,还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方可施工建设,但是同曦房地产公司在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施工了,因此该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
江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钱雄飞介绍,他们接到规划局的函后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确认该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他说他们也经常在附近巡查,但这处违章建筑建在楼顶,比较隐蔽,因此没有被发现。目前行政执法局已责令同曦集团停止施工,接受处理
建设方承认存在问题称愿意接受罚款
江宁同曦集团副总裁吕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去年搞了一个小型的恐龙展会,效果很好,吸引了不少家长。后来公司经过反复论证,决定在万尚城的楼顶打造一个以恐龙为主题的儿童游乐场所,主要是为了提升万尚城的人气。
至于该游乐场所被被投诉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吕平承认问题确实存在。他说当时主要为了赶工期,争取在六一儿童节前能建好,就忽略了办理其他手续。“我们认为房屋产权都是我们自己的,又不影响别人,打算以后再补手续也不迟。”吕平如此解释。
同曦集团面临巨额罚单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据吕平介绍,该处工程造价约200万元,他们愿意接受处罚,只是希望相关部门能早点给他们办理施工手续。钱雄飞说,对同曦集团的处罚金额要按照评估公司对此处工程的造价评估,按照总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幅度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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