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时完成2013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日前,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做好矿山企业年检工作。此次采矿权开发利用年检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委托下放到县市区。在即将实行的年检网上报备系统中,采矿权年检工作由各县市局(分局)全权负责。年检工作采用书面审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年检矿山的实地检查率不得低于应检矿山的20%。4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并在年检报备系统中签署矿山年检意见,填写好年检信息,直接上报省厅报备。对年检初定为不合格的矿山要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备。
该局要求,各县市局(分局)要在省国土资源厅年检报备系统下发年检任务后,速登陆报备系统接收任务,规范操作,按时报备。年检报备系统中的信息应与矿业权配号系统信息相关联。市局在报备系统中对年检工作实行网上监督调度,并对年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应检矿山的5%,年检工作开展完成及网上报备将纳入年度考核。(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 文德生)